上班那麼久,雖然薪水低得令人絕望,但不到一年我不走的決心已然訂下(好啦!其實跟現在沒有目標和方向有很大的關係QQ)。總之,慢熟的我算是跟同事比較有互動了(擦汗)
這次團購的金薯王,之前同事們就買過,那一次因為要先繳錢,口袋空空的我只好pass了。沒想到一吃同事買的芋頭片,夭壽好吃
後來另一位同事(非第一次團購發起人)決定再開一團。這次大家響應激烈,我當然不例外。
我買了薯片(微甜)、芋片(原味和微甜)。它其實有很多口味,但我覺得訂最經典的口味就好(其它口味我只吃過雞汁口味的薯片,跟官方FB形容的一樣,很像吃科學麵,所以就不特別買這個口味。芥末和焦糖我就沒嘗過了。微甜口味的薯片我覺得剛好!至於芋頭片 ,芥末和焦糖我沒買也沒試過。目前吃過原味,微甜送人了。但我覺得原味好吃!)
這個一包100元,只要湊20包就免運,十分容易。而且滿40包就送4包耶!上網查『金薯王』就可以找到FB囉~(好像沒人寫過推薦文?)訂購可能打電話比較快,FB有訂購單可以參考。
這真的很適合當零嘴,不知不覺就會嗑完。像我家的(薯片芋頭各一包,不愛吃芋頭的我,非常喜歡它的芋頭片!)預計一星期內會被掃光,目前已快見底。
再來要說的是題外話,可以不用看。
想當然耳,第一次的嘗試讓同事們如此滿意,量大是理所當然的。最後我們訂了八十幾包。發起人把送的包數加進訂購包數中,他說這樣大家可以付少一點。但後來他把找來的錢用來讓我們買東西花掉,我覺得也滿實在的。
當天回到家,和家人立刻大快朵頤,美味極了。
所以我就想要寫一篇推薦文,順便上網找訂購單。結果居然看到滿40包送4包(當時我以為只送一包)。這麼一來,我想起發起人說的找錢數和贈送包數不合。
於是我扮起柯南研究細目;好巧不巧我記得發起人訂的包數。馬的,完全和消失的錢一樣多啊!!!!也就是說,這傢伙不要臉地暗槓了薯片,一毛錢也沒花到就有得吃,還和我們分找來的錢買了東西吃。WTF!簡直是穩賺不賠的團購啊﹏
最讓我驚訝的是他毫無羞愧的神色,完全沒有做了虧心事後的不安感。一切怡然自得,渾然天成。彷彿他也付了錢一般。
我當然也可以解讀成他忘了放自己該繳的錢,但事實是,他說可以買東西的額度,大於他說拿到的找錢額度。根據我對他的觀察,他不像是會自行吸收多餘零錢的類型......
這個發現讓我心情變得小糟。(雖然芋頭片和薯片真的很美味!)我只是沒想到,人性居然可以這麼貪婪,連這種東西也要貪= =(當然我很能理解貪小便宜的感覺,因為我自己就這樣,只是我實在無法這樣光明正大地剝削別人,頂多擁有邪惡或消貪的幻想罷了。)
Anyway,今後再看到那個同事,我看他的觀點已不若從前......

你是社會觀察家!這篇好有趣 BTW真的那麼好吃??!
徒兒的賞識就是師父的歡喜! 我覺得微甜薯片和原味芋頭片都是人間美味,我家人也吃得津津有味喔~~
你這篇會不會被另一個柯南般的同事發現XDDD?
真這樣師父也沒辦法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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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悄悄話留言的"長今李" 我了解你說的團購贈送的東西是給主購者的感謝禮,但一切就是奇檬子的問題。 今天我會在這篇文末靠邀的原因是,主購者他自己私吞贈送的東西。如果他自己講開說是當作給他的小禮物,那我倒覺得ok,因為他只拿他自己想要的數量,其它的都算進讓我們付少一點錢的包數裡。 但是主購者那時什麼也沒說,就這麼悄悄地把包數算好(這邊我承認他很辛苦,得算得很仔細),然後一毛錢也不用付,而且還吃了我們用多的錢訂的東西(大家還是付一樣的錢,只是又可以買一些零嘴來吃),怎麼算都不對阿(抱歉我就是這麼愛計較啦)。 我發這篇文章時,只是太震驚主購者居然能"一聲不坑地"做出這樣的事(一毛不付+賺到零嘴)感到訝異(現在想來還是覺得很震撼),雖然我妹和我朋友都覺得還好。但是老樣子,每個人對事情的感受都不相同,所以你還是化解不了我對主購者的偏見(不是怨念喔)XDDD 無論如何,金薯王真的好吃啦!我個人推薦微甜薯片和原味芋片啦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