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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班那麼久,雖然薪水低得令人絕望,但不到一年我不走的決心已然訂下(好啦!其實跟現在沒有目標和方向有很大的關係QQ)。總之,慢熟的我算是跟同事比較有互動了(擦汗)

  這次團購的金薯王,之前同事們就買過,那一次因為要先繳錢,口袋空空的我只好pass了。沒想到一吃同事買的芋頭片,夭壽好吃

  後來另一位同事(非第一次團購發起人)決定再開一團。這次大家響應激烈,我當然不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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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買了薯片(微甜)、芋片(原味和微甜)。它其實有很多口味,但我覺得訂最經典的口味就好(其它口味我只吃過雞汁口味的薯片,跟官方FB形容的一樣,很像吃科學麵,所以就不特別買這個口味。芥末和焦糖我就沒嘗過了。微甜口味的薯片我覺得剛好!至於芋頭片 ,芥末和焦糖我沒買也沒試過。目前吃過原味,微甜送人了。但我覺得原味好吃!)

 

  這個一包100元,只要湊20包就免運,十分容易。而且滿40包就送4包耶!上網查『金薯王』就可以找到FB囉~(好像沒人寫過推薦文?)訂購可能打電話比較快,FB有訂購單可以參考。

 

    這真的很適合當零嘴,不知不覺就會嗑完。像我家的(薯片芋頭各一包,不愛吃芋頭的我,非常喜歡它的芋頭片!)預計一星期內會被掃光,目前已快見底。

 

  再來要說的是題外話,可以不用看。

 

  想當然耳,第一次的嘗試讓同事們如此滿意,量大是理所當然的。最後我們訂了八十幾包。發起人把送的包數加進訂購包數中,他說這樣大家可以付少一點。但後來他把找來的錢用來讓我們買東西花掉,我覺得也滿實在的。

  當天回到家,和家人立刻大快朵頤,美味極了。

  所以我就想要寫一篇推薦文,順便上網找訂購單。結果居然看到滿40包送4包(當時我以為只送一包)。這麼一來,我想起發起人說的找錢數和贈送包數不合。

  於是我扮起柯南研究細目;好巧不巧我記得發起人訂的包數。馬的,完全和消失的錢一樣多啊!!!!也就是說,這傢伙不要臉地暗槓了薯片,一毛錢也沒花到就有得吃,還和我們分找來的錢買了東西吃。WTF!簡直是穩賺不賠的團購啊﹏

  最讓我驚訝的是他毫無羞愧的神色,完全沒有做了虧心事後的不安感。一切怡然自得,渾然天成。彷彿他也付了錢一般。

  我當然也可以解讀成他忘了放自己該繳的錢,但事實是,他說可以買東西的額度,大於他說拿到的找錢額度。根據我對他的觀察,他不像是會自行吸收多餘零錢的類型......

  這個發現讓我心情變得小糟。(雖然芋頭片和薯片真的很美味!)我只是沒想到,人性居然可以這麼貪婪,連這種東西也要貪= =(當然我很能理解貪小便宜的感覺,因為我自己就這樣,只是我實在無法這樣光明正大地剝削別人,頂多擁有邪惡或消貪的幻想罷了。)

  Anyway,今後再看到那個同事,我看他的觀點已不若從前......

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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